姓名: 孙若军
学校: 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 法学院
职称:  

<div class> <p> <img src/></p> <p>  </p> <p> ►个人简介</strong><br/> 孙若军<br/>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p> <p> <br/> ►教育背景</strong><br/>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博士</p> <p> <br/> ►研究领域</strong><br/> 民法 婚姻法 继承法</p> <p> <br/> ►社会兼职</strong><br/>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br/> 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br/>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br/> 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p> <p> <br/> ►荣誉奖励</strong><br/> 获2007、2010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p> <p> <br/> ►代表性成果</strong><br/> 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strong><br/> “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以遏制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处分为视角”,载《浙江工商东西学报》,2013.3;(该文被《法学文摘》转载)<br/> “论夫妻财产制的定位及存在的误区——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为视角”,载《法律适用》2013.4;(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7期全文转载)<br/> “家庭共同生活居住所需房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11.4;(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1年第7期全文转载;该文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br/> “离婚时处理按揭房屋的法律问题探析”,载《法学家》2009.3;(该文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br/> “疾病不应是缔结婚姻的法定障碍”,载《法律适用》2009.2;(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5期全文转载)<br/>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监护问题研究”,载《法学家》2005.6;(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4期全文转载)<br/> “论欺骗登记婚的法律后果”,载《法律适用》2004.10。(该文获期刊征文二等奖)<br/> “论探视权的立法和法律适用”,载《法学家》2002.3;<br/>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载《法学家》2001.5;<br/> “论新《婚姻法》的离婚标准”,载《法学杂志》,2001.4;<br/> 著作类:</strong><br/> 《身份权与人格权冲突的法律问题研究》(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br/> 《继承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br/> 《继承法》(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br/> 《继承法》(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br/> 《遗产继承》(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br/> 《婚姻家庭法学》(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br/> 《婚姻家庭法》(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 <p> <br/> ►代表性项目</strong><br/> 《亲权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br/> 《中国婚姻法律制度史研究》(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学者项目)。<br/> 《夫妻财产制研究》(2012年教育部项目)</p> <p> <br/> ►其他</strong><br/> 通讯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邮编:100872<br/> 电子邮箱:ruojun@ruc.edu.cn</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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