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 <p> <img alt src style/><br/> ►个人简历</strong><br/> 姓名:侯健<br/> 职称:教授<br/> 学科领域:法理学<br/> <br/> 1968年12月生。1992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8月起工作于复旦大学法学院,现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人权理论、表达自由的理论与制度。主讲《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人权与法》等课程。发表的学术作品主要有专著《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表达自由的法理》、《人文主义法学思潮》,论文40多篇和译著4种。曾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著作类二等奖、论文类三等奖,邓小平理论研究与宣传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5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优秀论文奖,第一届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提名奖等奖项。<br/> <br/> ►著作</strong><br/> 《表达自由的法理》,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br/> 《人文主义法学思潮》(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br/> 《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br/> <br/> ►主要论文</strong><br/> 《诽谤罪、批评权与宪法的民主之约》,《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4期。<br/> 《群体性表达事件的法律治理》,《法商评论》2010年第3期。<br/> 《宪政视野下的利益表达机制建设》,《求是学刊》2009年第5期。<br/> 《利益集团参与立法》,《法学家》2009年第4期。<br/> 《表达权视角下的听证制度检讨》,《朝阳法律评论》2009年第2辑,中国华侨出版社2009年版。<br/> 《表达自由法制中的管理性权力》,《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2期。<br/> On the Interest-Expression Function of the Letters and Visits System in China,Fudan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No.4,2008。<br/> 《宪法变迁模式与宪政秩序的塑造》,《法律科学》2004年第4期。<br/> 《法治的刚性、柔性与东西方法治模式的比较》,《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br/> 《韦伯论近代法治与儒家伦理》,《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br/> 《新加坡的法治模式及其价值基础》,《东南亚研究》2004年第4期。<br/> 《实质法治、形式法治与中国的选择》,《湖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br/> 《民主与信息——中国保密法制评述》,《中国传媒报告》(香港出版传播学学术刊物)2004年第5期。<br/> 《论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德治》,《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br/> 《舆论监督的两种模式》,《中国传媒报告》2003年第1期。<br/> 《评三种法律观对法律本体的探索》,《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br/> 《从法制角度看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演变》(第一作者),《社会科学》2002年第9期。<br/> 《舆论监督与政府机构的“名誉权”》,《法律科学》2001年第6期。<br/> 《言论自由及其限度》,《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br/> 《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及其调整》,《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1期。<br/> 《三种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比较》,《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br/> 《马克思恩格斯的言论自由观初探》,《社会科学》2001年第11期。<br/> 《摄像机能否进入美国法庭?》,《新闻大学》2001年秋季号。<br/> 《法治、良法与民主》,《中外法学》1999年第4期。<br/> 《“礼”的概念的两个基本问题》,《现代法学》1999年第5期。<br/> <br/> ►译作</strong><br/> 《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米克尔约翰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br/> 《自由与权力——阿克顿勋爵论说文集》(阿克顿著),第一译者,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台湾)桂冠图书有限股份公司2004年版;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br/> 《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莫里森著),第三译者,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br/> 《法与宪法》(詹宁斯著),第二译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