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管理(一)岗位设置应用法律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下设系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二)岗位职责系主任职责:1.组织领导制定本系的教学与行政工作计划,审批和检查本系各教研室计划,专业教学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对全系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本系的发展规划、师资规划和实训规划的制定、实施。3.组织领导本系教学改革工作,对本系的发展规模、办学模式、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计划。4.指导和监督本系重点课程建设,根据本系各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师年度考核情况,负责每年度的教师聘任工作。5.负责本系教师培训、进修,做好本系专业学科师资的梯队建设。6.及时传达学院的重要决定、命令、指示,并做好落实工作。7.指导和监督本系专业课教材建设工作。8.对毕业实习、课堂实训、参观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9.负责本系教职工病、事假的初审及其他考勤工作。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主任职责:1.协助系主任开展工作。2.负责组织本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采取措施,积极争取申报省部级、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3.组织本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实习指导计划、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文件的制定。4.负责组织选配和组织编写本系各专业的课程教材、补充教材。5.主持本系相关专业试题库建设,组织好期末考试命题、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工作。6.负责本系所涉及的教学设备、仪器需求计划的提出及物品的保管、使用和维护等工作。系党支部书记职责:系党支部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系党支部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建设与行政领导共同负有重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向本系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执行计划和措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系贯彻执行。2.参与系行政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支持、配合系主任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3.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有关规定,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点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5.领导全系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学院党委理论学习计划,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6.做好本系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系主任共同做好班主任的配备推荐工作。7.与系主任共同抓好本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良好学风、教风的形成,教育党员、教师教书育人,模范带头。8.领导本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接受并完成院党委临时交办的任务。办公室主任职责:1.协助系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2.负责组织、筹备系内相关会议、系学生会议工作。3.负责起草系工作计划、学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定教师、学生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保障学生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4.协助系领导进行日常的教学和学生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检查教师、学生的出勤、到课率、参加集体活动、宿舍卫生以及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等情况。5.协助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奖金的发放工作。6.做好对学生的奖惩工作。7.协助系领导做好本系新生的接待、毕业实习、毕业离校工作。8.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教学管理(一)专业建设管理1.各教研室结合专业实际,于每学期开学前两个月制定各专业建设规划,并报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2.各专业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进行专业计划的建设工作,并根据新的情况,适当进行调整。3.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前进行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于开学前半个月之前完成专业调研报告。4.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院系要求,及时完成新设专业的申报工作。填写申报材料,应完整、准确和及时。5.在对拟申报专业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该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严格按照院相关文件规定和格式要求进行制作。6.教学计划制定之后,各教研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工作。7.在客观情势发生变化,或某课程明显不适应新的教学需要时,各专业带头人应在报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及时调整课程设置,以确保教学计划的可行性。8.各教研室应认真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完成各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和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二)课程建设管理1.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开始前半个月完成各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并严格按照课程建设规划进行实施。2.各教研室应组织教研室教师编写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根据新情况,加以及时修订,以更新教学内容。3.各教研室应组织教研室老师进行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相关建设工作。(三)实践教学管理1.各教研室应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在详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各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各教研室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3.各教研室应统筹安排校内专业实验室、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4.各教研室应负责起草实验实训室建设制度实施细则及岗位职责,并报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施行。5.各教研室应负责组织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工作。6.各教研室应负责组织实验实训室的项目建设、技术验收和考核评估工作。7.各教研室应负责制定实验、实习和实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指导书并认真组织实施。如遇情势变化需要修改时,应报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施行。8.各教研室应安排专业水平过硬和师德良好的教师指导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教研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9.各教研室应按照学院和系、部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教研室实践教学经费的计划与使用管理。10.每学期开始之前两个月,各教研室应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并协助院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登记、管理工作。(四)日常教学运行管理1.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前,编制各学期开课计划,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2.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任课教师资格,特别是审核外聘教师的任教资格。3.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前做好课程表的编制、核查、下发工作。4.各教研室应认真做好本系所开课程的调课、代课和停课的审核、上报和通知工作。5.教师有事需要调课、代课或停课,应填写调课、代课或停课表,由系主任审核批准。6.各教研室负责本系学生重修课程的报名及审核工作。三、学生管理(一)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思想: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大学生,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提高学生政治素养。2、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我院培养目标,根据我系专业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3、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培养人才的特点。4、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系已有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我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实施目的: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是为了保证学院培养目标和我系专业培养目标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是为了保证我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系统化、规范化,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是为了有利于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保证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全面到位。教育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2、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基本国情和校情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5、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人生理想教育;人生态度教育;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6、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学风教育。(二)学生日常管理1、学生日常管理岗位设置:学生日常管理,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设辅导员、军事教官、班主任。2、学生日常管理岗位职责:辅导员主要职责:⑴结合警务化管理要求,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方面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来推行警务化管理,另一方面将思想政治教育当成推行警务化管理的强有力的驱动器,深化学生对警务化管理的认同度,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⑵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学生信息。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身心健康。⑶注意学生与任课教师、学生与系领导之间的沟通,支持配合任课教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积极与军事教官密切配合,做好警务化管理工作。注意学院与家庭的联系,争取学生家长对警务化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⑷参加学院组织的警务化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适应警务化管理要求。⑸完成与警务化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军事教官主要职责:⑴负责本系警务化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一日生活制度”的执行。与辅导员密切配合,检查、核实所属大队学生请假或私自外出、返校销假、晚归等情况,与校卫队及时沟通交流、反馈信息。⑵组织本系的学生纠察队,对所属大队学生的仪表风纪、言行举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⑶引导学生增强治安防范意识,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及时处理突发情况,防止各类事故发生。⑷参加学院组织的警务化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学生适应警务化管理。⑸根据专业设置及学生实际,开展适度科学的警务技能训练。⑹完成与警务化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班主任主要职责:⑴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警务化管理要求,教书育人,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警务化管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⑵深入宿舍、教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⑶完成与警务化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三)专项工作1、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组织新生军训、入学教育大会,并根据学生个人特点做好转专业、转系等思想工作,学管人员责任到人,深入新生了解思想状况,并保证入学时期的安全和稳定。提前做好毕业生的离校方案,并在学期末及时组织有关就业方向、职业规划等教育工作。积极联系用人单位,给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岗位,辅助学生安全就业。并及时召开文明离校教育大会,并保证做好离校期间的安全和稳定工作。2、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开展,在解决贫困学生生活困难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生活和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等五个基本原则,配合学院开展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优良品格,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4、加强学生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5、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学生情操。6、深入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锻炼毅力、培养品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