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
层次 本科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艺术学
专业类别 音乐与舞蹈学类
年限 四年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或音乐创作技能,能够在文化管理、音乐演出、影视制作、新闻出版、音乐教育等机构和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艺术管理、艺术评论及科研、音乐教学,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实际工作复合型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文艺学、人文科学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了解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

(4)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4.主要课程

舞台表演、舞台艺术实践、声乐表演基础、艺术概论、论文写作基础、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民族音乐、音乐理论基础(和声、复调、曲式基础综合)、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合唱与指挥基础、小型乐队编配基础、计算机音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歌曲写作基础等。

5.就业去向

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省内外各大艺术团体的演员,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成员,文化艺术公司,也可以任教中小学的音乐教师。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的专业院校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

法学

本科/法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科/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本科/法学

科学教育

本科/教育学

小学教育

本科/教育学

教育学(师范)

本科/教育学

体育教育

本科/教育学

运动训练

本科/教育学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本科/教育学

运动康复

本科/教育学

汉语国际教育

本科/文学

英语(师范类)

本科/文学

新闻学

本科/文学

广告学

本科/文学

历史学

本科/历史学

考古学

本科/历史学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本科/历史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科/理学

物理学

本科/理学

化学(师范类)

本科/理学

地理科学

本科/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本科/理学

空间科学与技术

本科/理学

生物科学

本科/理学

生物技术

本科/理学

生态学

本科/理学

应用统计学

本科/理学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本科/工学

机械工程

本科/工学

机械工艺技术

本科/工学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工学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本科/工学

人工智能

本科/工学

环境科学

本科/工学

药学

本科/医学

行政管理

本科/管理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科/管理学

音乐表演

本科/艺术学

舞蹈表演

本科/艺术学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艺术学

音乐学(师范类)

本科/艺术学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艺术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艺术学

动画

本科/艺术学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艺术学

美术学

本科/艺术学

雕塑

本科/艺术学

书法学

本科/艺术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艺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艺术学

环境设计

本科/艺术学

产品设计

本科/艺术学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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